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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但是绝对不会飞刀。”
“我见过很多会使飞刀的人,”梁锦天摇头,“可是都不会在这个角度把飞刀扔出去,而且不管多大劲儿,你看——”他指着伤痕,“都快把脖子削下来了,你见过哪个飞刀这么用的?”
“飞剑?”吴晓丽刚说完,自己也笑了。
梁锦天不满地瞪她,“说公事儿呢,能严肃点儿不?”
吴晓丽举手,“对不起,我错了,这么说刘晨光有个同伙,很厉害,很会使刀,或者短兵器,能是谁?金泰?他倒是裤兜里经常揣着把刀。”
梁锦天想也不想地继续摇头,“那个鸟人,他用刀削水果都得担心是不是会切到手,飞刀?他别把自己给飞出去。”
吴晓丽似乎也认为他说的有道理,“刘晨光的人?”
“可能是吧,”梁锦天冷笑着,“这位刘晨光号称大辽河的无冕之王,虽然不至于人人惹不起,倒也不是什么善与之辈,这次却一反常态地低头认栽,哼……”
20时6分2秒
金泰和马彪再次回到了自己租住的房子。
这个时候回到这里来,是要冒一定的风险的,不过金泰左右思考了一阵,还是觉得回到这里,和东躲西藏的风险指数差不多。
敢于这么做的另外一个原因,也是因为金泰有足够的自信,他没有留下任何可供人利用的破绽。
要是龙金城想让他死,躲到哪儿都一样。
金泰敢这么想,也是出于对龙金城的信任。
刘飞熊说他是他的兄弟,黑帮不是要讲义气的么?他没有犯什么错误,不用这么急着除掉他吧?
金泰在浴室里把自己彻彻底底地洗了一遍,安顿好马彪,就去敲吴星月家的门。
不过他失望了,敲了好久也没有人来开门。
回到屋里的时候,金泰发现马彪穿着中山装,正在系鞋带儿。
衣服是在乡下金泰翻大衣柜找出来的,样式很土,这身儿要是走在街上,回头率至少八成。
“要出去?”金泰问。
“嗯,去看看闺女,”马彪说,“差不多大半年没见了,都快忘了长啥样儿了,这次见着,下一次——还不定什么时候呢。”
金泰心知他是惦记着是不是会有牢狱之灾,罪名要真的落实到他头上,十年都是少的。
“一起走吧,”金泰带上钱包,“顺便换件衣服,吃点儿夜宵。”
“这多不好意思——”马彪一脸的内疚,“你看,你的救命之恩还没报,还吃你的,穿你的……”
“别说这个,”金泰拍着他后背,“咱们也算是难兄难弟了,能碰上都是缘份,说不定哪天哪,我的命要你来救呢。”
“嘿嘿嘿……”马彪不知该怎么回答,只好傻笑。
两人说着走出了门。
快进十月份了,寒气有点儿重,金泰把身上的夹克衫往脖子上紧了紧,下意识地观察了一下。
也许对于当地人来说,这个温度还算是可以接受吧,这个时候溜弯儿的人依旧很多。
没有人注意他,倒是在路灯下有人看马彪。
原来挺庄严的中山装,穿在一个不合身的人身上,再换个时代,莫名地多了些喜感。
两人走出小区大门的时候,一个花白头发穿着保安服的中年人靠在拦车杆前,看到金泰以后,愣了一下。
金泰没有发觉,径自跟马彪走了过去。
保安一直跟在后面,直到金泰他们过了马路,朝大学附近的小吃街走去的时候才止住脚步。
他拿出手机,调出一张照片,仔细看了一下,然后掏出一张名片,借着路灯的光,按起号码来。
“喂?吴警官,我是李有财,锦丰小区的保安,你给我留过名片的,就你说的那个人哪,今天我见到了,啊,对,应该——没认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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