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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臂伸平,如果砖头掉下来,就重新开始计数。”斯巴达克斯站在烈日下的阴影里,用手中的短剑扁平的剑刃敲着自己的大腿。
不远处的廊柱后,几个女奴躲躲闪闪,不知道是在偷亻俞窥视着斯巴达克斯健美的身体,还是在欣赏两个少年的窘状。
正午的艳阳下,天狼和布鲁图斯抖着腿,以马步的站姿,在院中挥汗如雨。手中,手肘,肩头都各放着半块砖石。一个星期的时间恺撒白皙的肌肤已经变成了小麦色,手掌和脚底都起了水泡,破了又破。然而这只是开始,一年的时间只过了一个星期,地狱般的日子才刚刚开始。
“我将来是要做将军的,我不明白训练这些有什么意义!”布鲁图斯咬着牙关道。他胳膊上的石头已经掉下来过两次,天狼掉下来过一次。
“呵呵,未来的罗马将军连剑都拿不稳,那些将来要在你手下当兵的罗马将士有够可怜。嗨,将军,记得提醒你的兵上战场之前先买好墓碑。”角斗士嘲弄地道。
“可是罗马军团攻下了色雷斯!”布鲁图斯憋着气道,“一个罗马军团的手下败将,有什么资格在这里指手画脚!”
天狼看了布鲁图斯一眼。心中默默吐槽:你口中的这个手下败将,将来指挥了罗马数量最大的军事力量。从一支百人的奴隶队伍起家,在三年内,将之扩大到鼎盛时期的7万,据说那个时代的罗马军团作战人员总数也不过是12.5万。
“干什么这么看着我?”布鲁图斯发现天狼的眼神古怪,低声问道,“我又没说错。”
天狼懒得理他,他已经数到八十四了,马上就到一百,他不想因为这个蠢人前功尽弃。再说了天狼也很想看看,斯巴达克斯会如何制服布鲁图斯。根据天狼这几日的观察,布鲁图斯虽然对恺撒忠诚,但本身却是个阴险记仇的家伙。想收服他,难度和收服一头喂不熟的狼崽差不多。
斯巴达克斯从阴影里走了出来。天狼期待地看着身材精瘦的角斗士,暗暗期望也许斯巴达克斯会用拳头给布鲁图斯上一课?不,如果是那样就太简单了,最好更创意一点。最近他的频道的人气不上不下,天狼希望斯巴达克斯能表现得更符合他的名气。
角斗士举起短剑,放在布鲁图斯手肘上的石块上。布鲁图斯的肘部一沉,连忙摇晃着胳膊维持平衡,好不容易稳住石块后,他对角斗士怒目而视。
“回答问题,罗马军团为什么能攻下色雷斯?”角斗士慢条斯理地道。
“因为色雷斯人都是没种的蠢蛋。”布鲁图斯恶意地龇着牙。
角斗士没有理睬布鲁图斯幼稚的挑衅,继续道:“是因为罗马人的众神保佑?还是因为罗马人阵前愚蠢的占卜?又或者因为罗马人天生就比较擅长烧杀抢掠?”最后一句话,角斗士说得无比讽刺。
布鲁图斯眨了眨眼,他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他看向天狼。
别看我,蠢货!天狼用眼神恶狠狠地回应。
然而角斗士转向了天狼:“你说呢,恺撒少爷?”角斗士抬起压在布鲁图斯手肘上的短剑,改为轻轻地敲了敲天狼胳膊上的石块,以示那石块是掉还是不掉,全在他的一念之间。
布鲁图斯如释重负,天狼无限悲催地开始绞尽脑汁。
“我认为......”天狼努力回忆着自己被灌输的历史资料。然而现在是正午,他还没有吃午饭,此刻又渴又饿,而且还手脚发颤,在这种情况下让他解答这种历史学者都不一定能回答上来的问题,是不是有些太挑战了?
罗马为什么能攻下色雷斯?也许只是那一天的色雷斯将领临阵拉了肚子软了脚,而罗马的运气比较好罢了。
但是天狼不想再从0开始数到100,他开始闭着眼睛胡诌:“是......勇气和......信念。”这种答案虽然不靠谱,但是斯巴达克斯也不能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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