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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吧,我罩着你们,有人欺负你们就提我的名字。”
“跟”?这是什么话?黑话吗?要我们加入他的什么帮什么会的,我才不干呢,我只想一个人自由自在的逍遥这三年。况且,且不说我做不了予辉的主,更不要说让他在帮会里胡混是不可能的。这时,站在一旁的戴俊臣觉得有些被冷落了,眼神里流露出了不知所措。
“那,没什么事儿,我就先走了。”他的这句话说的模棱两可,这“走”是必需的,还是有的商量?是讲给谁听的?都没有太明确,只是撂下这一句,就迈开了步子,往楼下跑去。
霍子谦没有说话,回头透过窗子向楼下张望。操场上依然热闹,还有几张报纸在角落里纠缠。看着戴俊臣跑下楼了,他又把头扭了过来,身子一蹿,脚着了地。而因为戴俊臣的离开,我就不想再把加入什么帮会的话题拾起来,抿了一下嘴唇,是要为我接下来的离开做准备动作。
“那个……学长我先走了,如果赶在班主任回来之前能把地擦完,应该可以早回家。”
“你没把我说的放进耳朵里吗?他变了脸色,就像童话里披着斗蓬的恶魔。一刹那,我眼前的大白天仿佛就变成了黑夜。周围还布满了只长在冥界的食人花,口中吐着怨气,那白花花的骨头浮在空中,做弄着各种姿态。而我,手无寸铁的我,只能傻傻地静候他的审判。
“喂!”一个声音叫醒了我,“你没听见我的话吗?”
“啊?”我好庆幸还可以醒来,除了一身的冷汗,一切都恢复了正常。
“你可要好好考虑”,他把手搭在我肩上,“我看你是个有骨气的才欣赏你,可别不知抬举,我等你的消息”。说完,抛下一个劣质的微笑,走了。
我这才把手里的东西放下,两手一撑,也坐上了窗台。这可真是件蹊跷事儿,和予辉说了他准不信。想想啊,这样有名的优质学校里面竟然还有恶势力,真是什么……什么不可貌相啊。这个霍子谦好像还是来头不小呢,张主任都得给他面子,怪了。这个新华还真是“特别”,霍子谦凌然一副侠客模样,要论起蛮力来,会不会把张释也给比下去?我心里琢磨着,一边用手揉着仍感酸楚的肚子,一边下楼走出了综合楼。忽然,感觉被人注意了,我一抬头,原来是程莹和苏美。她俩好象是路过,表情都是冷淡非常。
“啊,嗨!”我扽了扽衣角和袖口佯装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程莹的脸色很不好看,就像一张刚漂过的白纸。苏美搀扶着她一同望着我,不像是有话要说的样子,倒好是聆听。这样的凝视让我觉得很不好意思,刚好从身后有人出来,碰了我一下,我赶紧侧了侧身子给人家让道,也是有意避开她们的目光,好好想想接下来的话题该是什么。但我再想说什么,她们俩已然随风遁去。
回到了班里,大家都还在忙活着,秋老师早早地站在门口等我,想必是已经知道我打架的事情。不如一五一十的招了,结果不出所料,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正确的判断使我得了救,写完了保证,拿到了条子,并没有收获更严厉的训诫。
“程莹说她不舒服,苏美先送她回家了。”秋老师对我恩赐的说,“她们两人的工作你就帮着做吧,也不能对你一点惩罚都没有。”
“哦,是!”我嘴上答应得痛快,心里却觉得好惨。
抹布在桌椅上胡乱的涂抹,心里却想着刚才的事情,尤其是程莹到底得了什么病呢?
回到家和予辉念叨,他只是说不要再和那个叫霍子谦的接触了。关于程莹,他说我是想得太多了。但自从那一次,班里就不再有程莹的影子,秋老师说她是请了病假,张释却说是另有隐情。
那一年的期末,应该是十月的下旬,记忆中是个秋黄满地的日子。傍晚,李颐菲来我家做功课,她是我们家的常客,小名叫菲菲,因为有点儿胖,所以我一向把这两个字喊成二声。她的父亲和我爷爷是一个单位的同事,听说予辉学习、人品、长相,样样优秀,就想让他家的“公主”多和我家走动。看上去她对予辉没什么,对我到总是一幅“关怀备至”的样子,害得我一段时间还经常梦魇整夜。
妈妈在楼下的厨房里忙和着,爸爸做下手。我们仨在房间里有说有笑的写作业。我是总拿菲菲取乐的,逗的予辉也学不下去了。
“肥肥呀,咱一会儿可少吃点儿吧,你胃口总不吃亏,我家桌子板凳可吃大亏了。”
我还在笑她,只见她已经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攥紧了拳头冲我杀来。我左躲右闪,钻过书桌,逃到了窗边。把窗帘一蒙,摆出一叶障目的姿势。
“让你跑!臭小子,让你尝尝拳头!”她一把就拽开了窗帘,得意得冲我坏笑。
“菲菲姐,我知道错了,哥哥,救我……”予辉笑得都岔了气,哪有力气和她讲和,菲菲也不肯罢休,铜锤似的拳头不停地洒向我无助的身体。我和她打了个转,换了身位。在躲闪中,凭借窗外的家家灯火,我的视线跃过了眼前的菲菲,聚焦在一处格外偏僻的角落,那里的路灯,光亮微弱得近似惨淡,使人昏昏欲睡。在一面斑驳的红砖墙前,一个身型倩俏的少女在辗转来回,好像在等待着什么,期盼着什么,又象是在和周围的一切争夺着月色的苍霞,还有苍穹。等等,有一条清白色的短巾系在她的颈上。
“看什么呢?你!怎么啦?”不知菲菲什么时候停的手,予辉的笑声也随之遁形,只有从厨房里传出锅铲碰撞的噹噹声。
“啊……我服了呀,打够了没有?”我尽量转移他们的直觉,因为我不想让他人知道这当中的缘故。
“没打够,先欠着吧,这次先放过你。”
“下来吧,开饭了!”爸爸从小就有京剧的底子,嗓门不输给任何人。予辉放下一脸疑惑,跑去餐厅帮忙。菲菲也要跟去,我一把拉住她,“帮个忙呗,好姐姐?”我的声音很小,而且言辞恳切。
“这么客气?说吧。”
“我想下趟楼,买点儿饮料,帮我圆个场。”
“这么冷的天,阿姨才不答应哩。我可不帮你背黑锅。”她摆了摆手拒绝了我。
我知道我是一定要下楼去的,晓得在这样蘑菇下去,她就有可能不在那了。下定了决心,对菲菲使了坏,我先她一步,抚向妈妈的耳朵。
“肥肥说想喝点儿什么,我给她下楼看看啊。”
妈妈点点头,我喘了口长气,没再回头,外套也没顾得上穿,就跑出了门。
今晚的星星不是很多,散落几点,格外别致。转过路口边一面芃芃的花池,看到了那面红砖墙。与她虽还有百十米的距离,但映着无力的灯光我仍确定是她。她的影子被不远处的路灯折在那面墙上,彼此之间共鸣着孤独,我天生敏感于此,确定是她,没错了,只是在旁边的一辆深色轿车是我刚刚在楼上是不曾注意到的。
“在等人吗?”我有意放慢了脚步,生怕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到了她。随后,她用表情告诉了我此刻的出现有多糟糕,刹那间,在她的眼神里,甚至可以读出厌烦。
“你的病好了吗?”我还是尝试着与她交流,毕竟,能碰见她是不容易的。
“嗯。”她回答的不是很干脆。
“什么时候再来上课呀?同学们都很想你。”
她没有再说话,她的眼神让我想起两个月前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的样子——几乎殄竭的气息游荡在她身上最不为人知的角落,伴随着让我心疼的哀愁,时间也在一秒一秒的流逝。其实被允许的户外时间已经到了,没有再让我逗留的余地,想等她说一句话,就算是句敷衍,我定会转身就走。
“我家就住这楼。”我妄想打破僵局,一边无意识地转弄着毛衣上的皮扣,一边用手指向我身后那座楼宇最顶两层的窗。
听了我的描述,她的眼睛中更加射出了恐惧与怀疑。这次不只是眼神,而似乎是在用全身囊括气息在内的一切对我发出近似乞求的信息,像是让我离开。就在那一秒,我不知怎地,竟认定了她是注定孤独的人。正在我们互相猜测的时候,一个高大的身影从她身后方一座银灰色大厦的门垛中显现了出来,微笑着走到我们中间,问:“莹莹,你的同学吗?”我赶紧有礼貌的向他打招呼:“叔叔您好。”
“你穿的可太少了,会感冒的。”被他这么一关心,我才觉得冷。呼出的气也能变成白濛濛的烟雾,在一阵阵成形的呼吸中,我定神仔细的打量了这名男子。他健壮魁梧,一身正装打扮,生意气极浓;长着方正的脸,连心的浓眉,厚实的镜片挡在两只俞钱小眼前面,与鼻尖同齐的鼻翼上架起直挺的鼻梁;丰腴的嘴唇生在鲁迅式小胡的下面;耳朵被密实的两鬓和长发所掩盖。我心里推算,也就是四十五岁左右,不会是程莹的父亲吧?
“爸”,程莹的一声点亮了我迷茫的思绪。还真是,正如予辉所说,我是太爱多想了。我自嘲着,手腕稍地一用力,那粒毛衣上的扣子被扯了下来,不知颠簸到哪里,旅途是否艰辛。
程莹冲我挥了挥手,像换了个心情,随她的父亲上了那辆轿车,驶向了大道。这时我早以把饮料的差使忘的一干二净,只是在笑自己的胡思乱想。那时的我试图否认曾经对她推算过的种种,放下许多琢磨不透,但心中,时能想起她憔悴的神情,迷惘的双眼和孤独的影像。
深冬的风是不懂得疼爱谁的,我加紧了步伐,一口气爬上了六楼。
“东西呢?没买吗?”
“什么?”我说,并在极力想着妈妈口中的“东西”是什么,看到菲菲疑惑的表情,我才突然回过神,“哎呀!我忘记带钱了。”我傻笑着坐了下来。谁知爸爸却说:“总爱忘事,自小就改不了,以后可别把自己丢了。”
“那可真没准我跟您说,这就得给他点教训!”菲菲在桌子底下比划着拳头,冲我挤眼睛。我赶紧拿起外套,要是当着父母的面让她使出野兽大力拳,那可真就一点面子都没有了。“再跑一趟!苦不苦,想想红军长征两万五!”我一边说着一边忍着咕哝作响的肚子,披上衣服跑出了屋。菲菲敲着碗筷喊:“我要喝可乐,小迷糊。”屋内传来他们的笑声,那寂寞的严寒被自家的铁门结实地掩在背后。
吃过晚饭,本来是要用猜拳的游戏决定谁才是下楼退可乐瓶的倒霉蛋儿,我却一反常态地把它们一个个地装进了塑料袋,嘻嘻哈哈地跑到了楼下。待还了那些空瓶子,双手不再怀抱瓶子在胸前,觉得有些空荡荡。不知怎的,就又跑到了见程莹的地方去寻找那粒扣子——是说服自己唯一的借口吧。
说话这就放了寒假,那年的冬天格外的舒心。有雪可以看,大片的银白是满足幻想最好的迷幻剂。我是最爱这些不着边际的事物,而雪,在我看来是四季赐与人间最好的礼物。想不到的是,和我有相同想法的还有菲菲。
一夜雪下得很急,转过天来却是个难得的晴天,胖胖的太阳让这座被白色装饰的城里亮起了银质的光泽。是我心血来潮,和她约好了在一家叫SOROSE的酒馆门口见面,因为那里临着这座城里最大的商业广场,常年以来都是避暑、观雪的不二选择。要说起它的名字,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它就是这座城里大名鼎鼎的TUTU?SQUARE?,后来才听说是法国人开的商场。
临出来时候,我又回头透过窗子望着了望全世界的雪白,心里琢磨着,现在的TUTU一定有着曼妙的童话装扮。接下来我把身上裹的严严实实,还登上了新添置的棉靴,又顺便戴了一条大红色的围巾在颈上。
踩在脚下吱吱作响的雪声是我在这座城中最喜欢听到的声音,于是,这一路上我就专检那厚厚的、干净的雪地来走。这样玩了好一会儿,再把头抬起来时,酒馆已经近在眼前,是因为一切银白的原因,门前那一点红色出奇的鲜艳,原来菲菲也选择了红色来搭配这皫然街景——一件鲜红色的羽绒服。
当时的我就可以意识到,在这样通白的城里,遇见了难得的红,我喜形于色,或许我的红围巾也能让菲菲惊艳不已。是因为这样的巧合出现在一个好似童话般的景色里,是合情合理的。
“肥肥!”我拍着她的脑瓜儿。
“要死啊你,”她一拳轰过来,我没有来得及躲闪,正中胸口。“又这样叫?不长记性!”
“用不着这么狠毒吧?吃了大力丸啦?好厉害!这一拳捶的我胸口好痛。”
“谁叫你又说我的?那你不会躲啊?要说你反应慢没人不信。”
我装着很痛的样子,把身子沉了下来,趁机在地上挖了一把雪在手里。“好痛……下次再也不和你玩了,一个玩笑都开不得。哎呦!嘶……”那雪凉的我倒吸了一口气。
“我来看看,对不起好吗?”菲菲蹲在我的旁边,摸着我的头发说:“我请你吃巧克力。”
“哦,是你的好意,我就收下了。不过,我也有请你吃的哦!”当我确认她没有防备的时候,猛地从地上跳了起来,把已经被手捏得很结实的雪球丢过去,看都没看,转头就跑。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从拥挤的人群中穿过的,而且那样的速度是至少可以参加学校运动会了。但是没有多久,突然意识到,我们走散了。
我在一个以银白为底色的画面中寻找正统的鲜艳,不停的寻着,不停地兜着圈子,直到我第四次回到那个我们失散的地方。
同一个时间,李天昊正挟着两个地瓜走在通往我家的路上。那是两个特别的地瓜,长得非常有意思,好像是装着什么故事。予辉在家里正看着他最喜欢的电视“探索”节目,十分钟后的一阵敲门声算是把他的宇宙之旅终结了。
“李天昊?”予辉满脸狐疑,因为他没有想到过这样的人可以有登门造访的勇气。不知道是不是除了不好意思拿来的那两个沉甸甸大的出奇的丑地瓜,还是怀揣着些许的紧张,在李天昊的面庞也开始绽放一拘粉红。是啊,这样不请自来,对于他来说,带来的又何尝不是一种木纳。
“家,住的远吧?”予辉一边忙着在厨房沏茶,一边和他寒暄。
“还好,每天都有去学校的公交车。不到六点就要起床,习惯了。”李天昊端详着屋里的摆设,一切都与他传递着一种陌生的景象。“你和方予凡住在楼上吧?好大的房子,”他似乎是对着空气讲话。
“哦,是。”予辉回答的简单干脆,他手中托着茶具盘一步步走出厨房,放到客厅里的茶几上,杯子之间碰撞出特别好听的声音。
他们客套过后,彬彬有礼,簇膝而坐。“我给你带了两个地瓜,是自己家种的,很干净。”天昊瞅了一眼放在门口的那两个有趣的地瓜,可他的表情也是相当有趣呢。
“哦?难道你家里有院子吗?很大吗?”
“不是,是我妈妈回乡下摘的。与我现在住的地方不是很远,是我婶婶的田地,土很肥,什么都长的粗壮。要是算起面积,足足有三十多亩地呢。”
“真了不起!真向往那样的生活啊。”
“呵呵,得了,让你住个三五年试试?时间长了你就不这么想了,你们哪受得了这么辛苦。那儿可没有城里车水马龙,灯火辉煌的繁华,也穿不了漂亮的衣服,有时候不到鸡鸣就要下地种田,黑夜睡觉时也是一身的泥巴,手也会长出老茧的……”
予辉和天昊就这样开始了长聊,不知道窗外又飘起了雪花,不知道这时候的我还在为到处寻找菲菲的踪影而发愁。
心急火燎的我有走进去酒馆的念头,虽然我很清楚她的身影在那里是一样寻不到的。我虽然在门外打转,却忍不住去欣赏它给我带去的美丽。之所以称SOROSE为酒馆而不是酒吧或者是酒楼,是因为它除了卖酒还成为了市民身份、情调、品位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象征。简单地说,就是多了很浓的知性味道,很多人情味在里面。这是我第一次这样亲近它,我开始着迷,愣在那里好久。最为吸引我的是它的建筑风格,融合了北欧乡村和拜占庭古建筑的形式。酒馆的顶部齐刷刷地铺着蛋黄色的亚光木板,屋沿的四个角向外极力地伸展,仿佛要摸到地面才能甘心。七根蚁黑色圆台石柱,以及放置在门口的那台老得已经不能唱歌的大喇叭留声机也为这个的地方增添着光彩。从整体上说,简约流畅的造型使人不得不叹服这位设计师的果敢与自信。
我向近处走了两步,把干净的茶色玻璃端详得不再透明,于是恍然间,我怀揣着最后一点的希望,躲开了冰凉的门把手,推开了酒馆的门,屋内光线的暗淡使人们不能分辨是昼是夜,只能靠一盏盏的落地铜灯依次吐出萤黄。我环视了这些三两而聚的顾客,却找不到我想要找的人。就在我打算推门离开的时候,透过玻璃被外面一个拥有阳光的角落留住了我的视线,迫使我小心仔细端详。
“哪去了你?”我很生气的跑向她,冲她吼道。
谁知道她一把抱住了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瞬间泪水浸湿了我的肩膀。同时,我还能听到她的指尖在我后背上乱划的声音。她越抱越紧,让我喘不过气来,我推开她,问:“我不吼你,吓到了?”
“我找不着你,你去哪了?小兔子钱包丢了,妈妈才给买的。怎么办?怎么办?”她哽咽得不成声音,眼皮一直垂着,泪珠把厚厚的雪滴成一个个的小洞。
我四下张望了一下,从口袋里揪出了一张纸巾按到了她的脸上,说:“再哭的话,风一吹脸就会皴,很疼的。”
这时候躲在树枝上的雪花被阵阵轻风卷起,纷纷扬扬。我揉了揉冻红的鼻子,接着说:“丢了就丢了吧,破财免灾嘛!”我劝了她大约有这么七八分钟,见她稍微冷静下来了,就把她往回家的路上领。在路过花鸟鱼虫市场的时候,一阵热闹的吵闹声让我竖起耳朵,于是就拉着菲菲一同过去观望。
这人群是里三层外三层,中间横着一辆白色的东风十人轿,在车前面平躺着一辆二零的绿色自行车,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双手捂着膝盖坐在路边无辜地看着这些陌生人。
“你真是欠揍啊你,再拽我?不干你事儿一边去!”这一口外乡音来自人群中央的一个瘦高汉子,五官看的不是很清楚,远处只见得一张瓦黑的苦瓜脸和一口烟黄獠牙,他的衣袖被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学生用双手紧紧揪着。
“你撞了人还想跑?你凶我?看大家不教训你!”这位同学的话说的有点儿冲,但我却由衷欣赏。
“教训老子?我就是打你了又怎样?你说话给俺小心点。撞人?哪只眼睛看见的?这是哪家的傻娃娃,有没有人领走?”说着那人掏出了一个墨绿色的本子像划火柴一样在空中一晃,嗖地又变到了兜里。接着又冲人群说:“我可是记者,现在是上班采访时间啊,刚才我是正常右拐,也亮了灯啊,再说这……”
那个汉子不知疲倦地对着大伙解释个没完,几乎抢占了所有人的眼球,而我却只对那个说话很冲的同学感兴趣。看着看着,突然觉得是在哪里见过,像是上回和我在学校打架的那个叫什么臣的。自己在一边嘀咕的时候,可能是太出神了,以至于被菲菲好奇地看着我都没有发觉。她见我没有反应,便压着我的肩膀,和我说:“嘿!予凡你瞧,这人是个侠客的脸儿。”
那么说,真的是他?于是掂起脚为了看得更清楚,哪知道一只脚崴了一下,差点摔倒,若不是我在慌乱之中侥幸拴住了一个人肩膀,必定要出个大洋相的。待缓过神,再四下张望的时候,已经到了那簇人群中央,菲菲也趁着挤了进来。
“哎?方予凡!”他一下发现了我,指着我的鼻子喊。
“果然是你啊,戴俊臣!”我贴近了他的耳朵边说:“撞人了?”
“嗯!我亲眼看见他从这个路口左转,没闪灯,也没有减速,明显就是他的责任。”
没等他的推理结束,那个苦瓜脸汉子就要钻进车子。我赶忙喝住他:“喂,这位叔叔,先不说您是不是记者,单说这车撞了人,也不能说走就走呀,和你有没有关系也要把这位小弟弟送去医院检查检查才说得过去吧。”
“不干我事!不干我事!送什么医院,喏,喏!不就是要钱嘛,给你就是了,想当雷锋就赶紧拿了钱去挂号吧,我可没时间在这里耗。”
这回没等我们说话,旁边的人腾的一下都火了,一片打抱不平的声音如雷贯耳。“有你这么说话的嘛!就你这样的还是记者啊!”、“报警!报警!”……
我估计是这报警的提议让他突然改变了态度,转过头朝向那位小男孩,在他面前蹲了下来,是真是假的反正嘘寒了几句,想哄着他上车。
“哎呦,”那小男孩清脆的声音让人听了心疼。
“行吗?不行的话别勉强。”菲菲马上跑到那个男孩的身前,仔细一看还是她家邻居的孩子,便用手护着他说。
“他没问题!也没碰到,是吧,小朋友?”从那张脸上挤出的笑容想必都是苦涩的,而这样的话听着更像是一种强迫。
“你再碰他,小心我揍你!人家站不起来,你硬要扶他是不是?你就是成心撞他!有什么目的?”说着说着,戴俊臣就急了,那一对剑眉立了起来,一个蹬步就要蹿过去。我是吃过他拳头的苦头,但现在对方毕竟是个成年人,不管怎样都必定吃亏,所以我赶紧过去帮他。
就在那人生硬地要把小男孩拽起来的时候,被人按住了他的肩膀,顺着手臂抬头望去,原来那是我们最最敬爱的警察叔叔。于是,他的这场闹剧到此也就告一段落。
随后,那个人一五一十的交待了违章的经过,拿出记者的假招牌是用来脱罪的,闯红灯逆行加上不能端正态度、延误受害者治疗,至少能拘他十天。?????这时,男孩的家长也来了,我们一行人先是去了医院,大夫说只是肌肉拉伤,破了点皮儿,没碍着骨头。之后,我们婉言谢绝了去男孩家吃饭的好意,趁着他们不注意就溜走了。
“幸亏没出什么事,要是被撞到骨头上就惨了。”我真是为刚才的事情捏了一把汗。
“告诉你们别不信,我明明看着那辆车就是成心撞他,真说不定就是谋杀案!”戴俊臣拍着我的肩膀,信誓旦旦地说:“你们不信再去看看他长得那模样,多奇怪?一看就是什么暗杀组织的。对了,你和他们家不是邻居吗?他家里是做什么的?有没有什么……”戴俊臣冲着菲菲问道,不像是第一次见面,倒像很熟的样子。
菲菲只顾偷偷地笑,也懒得理他。虽然我觉得他的想法有些天马行空,不过对于他那仗义执言的性格确实欣赏,于是我摸了摸菲菲的头,说:“满以为能把钱包给你找回来呢。得嘞,今天是个好天气,请你们去吃肯德基怎么样?”
“我请,我请!看,怎么好意思让你们破费?不行,不行。”戴俊臣摆出一幅大人的架子。菲菲也是个嘴冷心热的丫头,一个箭步到了他跟说:“我……”,我一把把她拉到一旁说:“钱包都丢了,拿什么请?说了是我请就是我请,走吧……”
我们三个人迎着金色的太阳有说有笑地穿过一个又一个路口,似乎路过的每一条街上都有我们呼出的团团热气,白白的,像是棉花糖。
家中,予辉和天昊的聊天还在继续。“这么说,你的父亲?”予辉把杯边按到了唇缝,用热气熏着鼻子。
“嗯,是个哲学迷,我妈总说他放着田地不理,偏读些上天下地的胡诌经。我家现在还有好多这类的书,有的看得,有的根本摸不着头脑。你家的房间这么大,应该有好多的书吧,可不可以交换来看。”他瞄了一下通天的屋顶,那种高度似乎让他觉得很不舒服,一定是种神奇的感觉。随后,予辉又带着他参观了家里的房间,天昊没有感叹,也没有羡慕。除了在书橱面前有一种很正常的流连,其它摆设对他来说都是很平静,平静的像是用布遮住了眼睛,好似没有看到。
四点钟的时候,我回到了家中。在玄关换鞋时,见到墙角摆放的两个地瓜就知道是有人来了。
“予凡,你看谁来了,”予辉说。
“噢!哦?”我应了一声。
李天昊从沙发上直起了身子,放下手中的杂志,和我打招呼“予凡你好。”
我放下刚刚换下的鞋子,愣愣地站在玄关处,打量着这个不曾在计划中出现的人物。心中有一千个、一万个问号,却没法开口询问,好半天才从嗓子里挤出一句:“你好。”
“我要走了。”?他那在显微镜下才能发现的笑容,不声不响地飘到了半空中。这时候墙上的挂钟仿佛涂上了润滑油,指针跑得飞快,像电扇,都能吹出凉风来。予辉下楼去送他,我躺倒在沙发上,把电视机重新打开。最爱看的宇宙探索节目刚好结束,结尾的音乐我不爱听,换了几个台,之后,不知不觉地就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