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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我不知道这话从何说起,我就想着,那是我爹娘,你姐姐姐夫。因这事我闹过一次,然后被罚跪三个时辰,我就没有在提过。
回到家,简单洗漱过后,就回了各自的屋子,准备睡觉。谁也没有开口说一句话。
第二天天不亮,我就醒了,出来洗漱,然后去了厨房做早饭,其实我不会做饭,我就只能煮点稀饭,可是舅舅也不会,我若是不煮,今早就没有吃的了。
煮着稀饭,我去叫舅舅,到了舅舅房门口才想起来,舅舅今天要走,让我不必送。我快步走过去,敲了敲房门,没人应声,我就多敲了几次,还是没人。推门进去一看,舅舅早就走了,除了桌子上多了的一封信和一个荷包,其它东西还是昨天我整理的模样。
拿起荷包看了看,是一块玉佩和一些银子。这玉佩我见过,舅舅说是我娘亲留给我的,他却一直没给我,我怎么跟他要他都不给,连我要来看看都不行,今天却给了我。上内容很简单,几句话:舅舅走了,记得舅舅跟你说的,都城,孤独凛渊,这是你必须要去的。你保重。
舅舅没说什么时候我们能再见,但是他要必须我去都城,那么我们应该能在都城再见的。虽说心里有些难受,但是想着能再见,又有了一直想要的玉佩,我还是很开心的。只是我现在不知道,这一别,就是永别。
去厨房看了看稀饭,还没好,就出去扎了半个时辰的马步,然后吃饭,练剑,练武,礼仪什么的,早已经被我忘得一干二净了,毕竟舅舅不在,没人逼我了。夜晚继续山林的奔跑。
有些事情,已经成了习惯,即使一个人,还是一样的过。七月十七这天,我的及笄礼。吃过早饭,带上上个月舅舅留给我的玉佩,就这样完成了。简单得收拾下家里,装了几件衣服,拿上银子就准备前往都城。
舅舅说一直往北走。出了门,看了看我生活十年的地方。没有不舍,没有难过,转身就走。往北的方向一直走,半个时辰后,我看见一个城镇,好多人,路边都是小摊,都在叫卖,心想原来外面是这个样子的,好热闹啊。不过我没有心思在这里多逛逛,随便看了看,就继续赶路。
我不知道我走了多久,饿了就去山林了打野鸡野兔,累了就在树上坐着休息,困了就找个地方睡觉。有时候是树上,有时候是破庙,有时候是别人家的房顶或者屋檐下。
一个月后远远的我就看到一座城楼,很高,城楼上随时都有一队人走来走去,拿着长矛,好威风。待我走进一看,这城楼好大,楼墙上刻着都城两个大字。大门开着,有人排队往里走,不过两边有人在盘查什么。
我跟着队伍往前走,我不知道他们盘查什么。我只知道我很高兴,因为我终于走到都城了,说不定很快就能和舅舅见面了。越想越高兴,嘴角都合不上了。
就快到我的时候,从后面传来了马蹄声,人群一阵骚动,个个都往旁边让,连我前面的人都跑了,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看着这些马,好漂亮,不知道好不好吃。突然有人叫了起来“姑娘,快让开。”“姑娘,你赶快往旁边跑啊。”“完了完了,这姑娘完了。”“可惜了,年纪轻轻的小姑娘。”
我回过神来,就看见一匹棕色大马在我面前扬起前蹄在嘶吼,我下意识的让了半个身子,然后一拳打在马头上,马瞬间倒在地上,倒地的瞬间马背上的男子翩然落下,我抬头看着他,浓眉大眼,眼眸黑的可怕,就像一个漩涡,把你往里吸进去。鼻梁挺拔,唇很薄,嘴角微微挑起,身着一袭紫色锦袍,高大挺拔。就这样低头看着我,眉毛微微上挑。我当时心里的想法是这人也不知道吃的什么,长得那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