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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的,写到这里,差点就弃更了。我不知道该怎么继续写下去,也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但终究还是下决心要写。接下来,是独属于风尘的故事。为此,我也曾特意询问过他,只可惜,了解甚微。我终究还是要以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待吧。
关于一百九十八和二百零二的争论,我至今没有忘。他曾对我说,最后的两百天,自己就不爱了,然而事实却是以他的“食言”而告终。
我很想问他为什么,难道你的爱就这么卑微?又或者说,是那么不堪一击。
我不懂,只是也并未发现,自己何尝不是如此?松开手又紧紧握住。原来说好放手却又落空后悔的,一直是自己啊。我不奢求谁的青春有多么轰轰烈烈,只求命运让我们相遇,便足矣。
我想风尘,大抵也是这样的吧听闻之初,我惊觉讶异。年少的羞涩,漾开浅浅的红晕。每个人都是这样,谁不曾有过年少?
糟了,是心动的感觉!似一抹清泉划过心田,灌溉了秋的谷穗,滋润了梦的甜。因此,对于每一份感情,我都会有最美的祝愿。
曾经过问他,如果非要用一首歌来形容彼此之间的感情,你会选择哪一首?他沉思片刻,没有立刻给出我答案。而后得知,是《甜甜的》。我听过,自然明了。
谁不曾想拥有一段完美而无缺的爱情?虽然不值得,却也愿为对方倾尽所有。热恋中的人,或许才是如此义无反顾。我恍然。世间本就没有绝对的理性,所有人,即使再冷漠,也该有那么一点点感性的吧。
有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和风华单独玩“真心话大冒险”。我问他,班里最讨厌的人是谁?他犹豫了之后,写下了风尘的名字。不可否认的是,他的性格确乎有些过分的张扬,大抵他也已经过惯了这样的生活,要改却也难。但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个性吧。
风尘的事,一样,也是通过万能的“真心话大冒险”才被众人熟知,只是没想到的,他喜欢的竟然是露雅。关于露雅,我还是不怎么了解。尽管算下来我已经认识她将近五年的时光,但小学时候的交集甚微,只能当作彼此认识,细数几番,确实一句话交谈的时光都未有过。若非不是什么“文明监督员”——类似于中学的“学生会”的一种组织,我甚至根本不会与他相识。
印象颇深的,是她满脸的痘,确切的说是满额头。从小学带到了初中,容貌却也未见变化了几分,用风尘的话说,便是如同洋娃娃一般。
自我后来坐在她前面之后,观察就也日渐细致了起来。对于她的容貌,我也不能够轻易草率地去评价,长得还不错算是一条比较中肯的评价——即使是小学的自己,应该也会那么认为。
虽有“人不可貌相”这般古文佳句,但相貌是你给别人的第一印象。而现代人,往往以貌取人,从而忽略其内在的“雍容华贵”——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却无力改变。
“年少的情感,该如何表现。要怎么办,才能多爱一天?”这般无奈,只能化作寸寸愁肠,又似如锦的花瓣,却是一绺一绺地凋零,逃不过枯萎的宿命。所谓爱情,不懂怎么继续,便一直停留在已逝去的昨日。恐怕此生,再也回不到今朝。
若不是后来坐到露雅之前,他们的事,恐怕难以再得知。对于我来说,该是幸运的,而我,也终于能正大光明的将他们的故事记录下来,懂得珍惜。
于风尘,我并没有多少厌恶的情愫,若你再留心观察他一些,他的性格便可以略知一二,至少“温柔”和“体贴”,以及善良还是“勉强”算得上。或许没有风华口中那么糟糕吧,至少从我的角度看,确实如此。
阴天,少了黄昏和煦的点缀。无止息吹刮着的北风,我裹了裹身上的衣服,却还是不住地发抖。一场说走就走的“毅行”,不过是为了掩饰检查的说辞。
我快步赶上风尘,同他并肩。身旁的喧嚣与浮华将一切置之度外。我看着他犹豫不决,迟迟没有开口。他仿佛觉察到我的异样,但出乎意料的是,他也选择保持了沉默。许是猜到了我的说辞。
“我算过了,真是二百零二天。”我还是打破了沉寂。“不对啊,一百九十八天,我也特地去查过。”他依旧自信满满。我没有剑拔弩张,或许便是性格使然,只是暗暗地想:所谓的两百天,于此于彼,真的有这么重要吗?不过是一个毫无意义的整数字罢了。不过是风尘的一句借口罢了。
可我没问,就想着转移话题。“那么你喜欢她什么呢?”我复问,这也是我迫切想要得到答案的。他沉思几许,道:“长得像洋娃娃。”“什么?”第一遍,我没有听得太清。风尘重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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