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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而且,这也不完全算是说谎——这个世界的字,自己虽然认得,但不会写呀!
写书法,可是一门艺术!那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练出来的!
再说了,现在不认字,又不等于一辈子不认字。得从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嘛。
其实,别说自己了,就连家里的兄弟姐妹们,只要关系好的,她都想让他们能够读书识字。
男孩子可以送去学堂,女孩子虽然没有地方送,也可以在家自学么。
还可以让出去读书的男孩子,回来教家里的姐姐妹妹。正所谓教学相长,讲课的过程,也是一个让他们复习巩固的过程嘛。
只是,在这个世界,这个时代,读书真的是很贵很贵的。
自己手里这一点点钱,哪怕只送贤哥儿一个去读书,那也是远远不够的。
李云心没有犹豫多久,在外人看来,只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
她努力憋了憋气儿,让自己的脸颊红了一红:
“这位小娘子谬赞了。我哪儿有那么好啊?!”
说说笑笑之间,很快英气少女和李云心就彼此交换了名字。少女名叫于青梅,是于老爷的小女儿。今年已经十四岁了。
平生所爱,称得上一句不爱红妆爱武装。拳脚枪棒,骑马打猎,弯弓射箭,样样都喜欢。
李云心也老老实实地交代了自己的底细:
“拳脚枪棒,骑马打猎,弯弓射箭,我一样都不会……”
“那妹妹可是喜欢女红针黹?”
李云心的脸更红了,这回不用憋气:
“女红针黹我也不会……”
“你脸红什么,那些个劳什子,我也不会。”
两个小姑娘,越聊越是投机,很快就把头凑在一起,窃窃私语起来。
李云心很快就了解到,满头珠翠的妇人,是于老爷的夫人。家中的胭脂水粉,本来是有专人采买的。她来到这家铺子,其实只是一时兴起。
关键是于青梅在家坐不住,总是想出门。
要么就是出门骑马,要么就是出门打猎,要么就是出门逛街。逛街呢,她也不爱逛这些脂粉铺子,倒是对铁匠铺,武器铺之类的,情有独钟。
……
老于家那位“三爷”的帖子还算管用,衙门很快就来了几个差役,把被伙计们揪住不放的那个妇人给锁拿走了。
那妇人的同伙儿,彼此交换了下眼神,混在看热闹的人群里,也跟着去了衙门。
李云心作为证人,也得往衙门口走一趟。于青梅正对李云心感兴趣呢,干脆陪着李云心一块儿,顺便也好给她壮胆仗腰子。
李云心投桃报李,悄悄对于青梅指出来了人群里那几个人贩子的同伙儿。
倒不是她记性有多好,或者眼力有多过人,而是那几个货,脑门儿上的“人贩子”字样,还明晃晃地挂在那儿呢!
于青梅招手叫过来一个自家护院,低声叮嘱了几句,那护院领命而去。
一行人刚到了衙门口儿,还没等进去呢,人群里就突然一阵骚动。紧接着,那几个脑门儿上飘着字儿的家伙,就都被于青梅的护院抓住了。
李云心的心脏不由得砰砰砰地激烈跳动起来。
于青梅今天刚跟她认识,竟然就如此信任她,让她对于青梅的好感度,蹭蹭地往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