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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也就是黄叶如十三那年,提亲的人家就踏破了黄家门槛。她的母亲柳氏客客气气地都拒了,说是女儿还小,还想留在身旁几年。
孙植景更努力了,起早贪黑地务农,务农时还哼着那相和调子,在十八岁拿粮食换了匹好料子,蓝色的,做了件体面衣服。他换上后容光焕发,我才发现十岁拾得我的那个少年早已褪去稚气,那衣服衬得他原本秀气的脸多了几分英挺。
因为住的比较近,他和黄叶如会偶然碰面。黄叶如是个好女子,一点也不嫌弃植景是个农夫小子,常与他交谈,也没有什么小姐脾气,待我也极好。我挺喜欢这个温柔的女孩儿。一开始他俩同行还会带上我,我便识得了一些文字和乐谱,吃了好些不曾见过的小食,甚是开心,便越来越喜欢叶如姑娘了。
直到有一天夜里,植景又拉我看星星。他很久很久都没说话,我拨了拨他的裤腿,以此抱怨他最近陪我陪得少了。他没理我,许久后喃喃道:“她对我唱了一句‘心中藏之,无日忘之’。”我没听懂,但他也不解释,抬头接着看星星。很久之后我翻了好些书才知道,这两句之前,是“心乎爱矣,遐不谓矣。”
从那以后,植景便少与我一起,知心话不再与我说了,也不让我跟着。他们去摘桃子去采花时从不带我,我有些失落。原本丰富多彩的生活变得百无聊赖,我便越来越懒,成日里只趴在草垛上晒太阳。看见他俩的背影总觉得哪里少了一点。
待植景十九那年,某天我忽然觉得尾巴痒得厉害,整只猫昏昏沉沉,头痛欲裂。我挪了两步,似觉得山上有什么在召唤我,便跌跌撞撞朝那地方跑去。不知跑了多久,我听到有猫惊呼了一声,很多只一起围了上来,便再也没了知觉。
等我睁眼时,发觉自己躺在霞色的纱帐里,空气里有淡淡的檀香。一个顶好看的女子扑过来,泪眼婆娑道:“我的绯霞啊你可算醒了!”一个威严男人也立马探过头来:“醒了就好!”我的头还有些痛,抬爪扒拉了一下才发现有些不对——这这这不是手吗?!我竟得了人身?!
我一下子坐起身来,打量我自己。手指,四肢,竟是跟人一模一样!淡绯色的衣裙,拿金丝绸镶了边缘,一些我从没见过的图案浅浅地印着,这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衣服,和植景穿的麻布料子也完全不同,非常细腻绸滑。
随即,有许多小童抬了一面镜子进来,不似叶如的黄铜圆镜,而是有一个男子那么高的等身镜。镜中,我见到了一个少女——她的头发长而直,黑色中有两缕棕金,柳叶眉,下边不似黄叶如的圆圆杏眼,而是略狭长一点,含着灵猫独有的一线瞳孔,鼻子细而挺,朱唇贝齿,顶顶精致,比黄叶如还要好看。我愣了好一会才意识到那就是我。
“我的绯霞真好看,真像我。”那女子擦干了泪又笑道:“我和你爹爹都以为你没了,伤心了好一阵儿,不曾想你居然自己找了回来。”
“绯霞明明像我更多!”那威严男子反驳道。
“绯霞是谁?”我忍不住打断他们的斗嘴。
那女子一听又泪满盈眶:“阿目!这可如何是好,绯霞如今什么也不记得了!”
那威严男子眉头一皱:“姜绯霞就是你,这是你母上,我是你父君。”
喔,感情把我扔下山的就是这两人,还有,这什么破名字。我花了两分钟把他们做的破烂事说与他们听了,那女子,哦不,我母上,反手就是一拳锤在我父君身上:“看你做的好事!大半夜的喝什么酒!”
母上也喝了……我有心提醒却又有些不敢,便把这话咽了回去。
我们一家重聚,欢欢喜喜坐在桌边聊天,我把桌上的糕点挨个尝了一遍,一边听我母上絮絮叨叨的介绍。原来灵猫王族九年得一尾,二尾化人身,得人身则列仙藉,不需要过分修行,是得天独厚的造化。我所住的宫殿及其外山林是灵猫族居之地——霍山之上,与凡世有迷雾之界相隔,非王室允许不可外出,凡世之人也进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