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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往妖聚所的路上,地魂借口方便,让尊儿代替自己和金辰回去了,给尊儿的报酬则是两串糖葫芦。
地魂很纳闷,尊儿想吃糖葫芦为何不自己去买,但尊儿微笑着说他就想吃地魂买给自己的。
水面映出地魂的倒影,正在溪水边洗手的他突然听到一个甜美的声音在说,“原来城少凌不是安城最英俊的帅哥,南暮天才是,我现在改变主意了,我要嫁给南暮天,不要城少凌做丈夫了。他还傻里傻气的,以后肯定会听我的话,让我管钱。”
顺着声音看去,地魂大失所望,本以为会是一个妙龄少女,不想竟是一个身材走样的中年女人。她正埋头写着什么,她书写用的纸张很是古怪,竟是血一般的红色,再看那笔尖沾的染料竟也是血红色的。
“大妈,用血红色的染料写字不吉利的。”
地魂话语刚落,那中年女人突然转过头不怀好意地看向地魂,在她那张大马脸上展露出微笑,露出一排被烟熏黄的牙齿,“书灵说如果要改变以前所写的东西,就需要有人代替自己完成以前所写的事才行,我正发愁如何修改,你就送上门了。嘿嘿,就让你代替我吧。”
大马脸的女人说完,重重地在纸张上戳了一笔。
突然几个抬着红轿子的小孩儿有说有笑地跳向地魂。他们像是凭空出现在两人身边的一般,都戴着红帽子穿着红衣服,脚一直在跳,一直跳到地魂身边才停下。
“小孩儿,你们要做什么?”地魂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们。那群孩子凑近了地魂,小脸上个个带着笑容,只是那小嘴儿都快咧到耳朵儿根儿了,这样的笑容多少有些诡异。
不由分说,那群孩子直接将地魂用红绳捆绑起来,地魂虽然拼命反抗,但那群小孩儿就像一群恶狼一般,怎么都甩不掉。
“你们干啥!放开我!”被捆成毛毛虫的地魂被那群微笑的红孩子举进了花轿,他们的姿势就像搬运食物的蚂蚁,只是他们是跳着的。大概觉得地魂太吵,其中一个孩子直接摘下自己的红帽子塞进了地魂的嘴里。
之后他们暴力地将地魂扔进花轿,几人分工合作,直接用红色的木板将花轿钉得严严实实。之后几个孩子拍手叫好,像是庆祝胜利一般,抬着花轿消失了。
“太好了,这样我就可以顺理成章嫁给南暮天了。”大马脸的女人说着看向刚刚在纸张下写下的那行红字:珍娘没有嫁给城少凌,嫁给城少凌的是珍娘在溪水旁遇到的人。
话说花轿被打开的一刻,地魂差点被憋死,他大口呼吸着,正在他搞不清状况之时,突然被那群孩子举下花轿,还是蚂蚁搬食的姿势,“呜呜呜!”
地魂只见他们将自己抬进了一个红房子,里面的东西无论是床还是桌椅都是血红色的。
而在血红色的床上,城少凌正坐在上面靠着床柱昏睡。
“新娘到了!”几个孩子齐声喊道,蹦到床上使劲儿摇晃着昏睡的城少凌,“新郎醒!”
城少凌渐渐睁开自己美丽的桃花眼,一脸疑惑地打量着四周。
“呜呜!”地魂乱喊乱叫,使劲儿挣扎着,闹出的动静终于是吸引了城少凌的注意。
只是头脑简单的城少凌第一反应竟是捧腹大笑,“你不会是受虐狂吧,哈哈,太有意思了。”
地魂听后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正在这时,那群孩子突然推着城少凌,将手足无措的她推到了地魂身边,另一波孩子则像放柱子一般小心翼翼地放下了地魂。
他们擦了擦汗水,再次露出瘆人的笑容,一脚踢了过去,城少凌和地魂都齐刷刷地跪在了地上。
“一拜天地!”几个红孩子齐声喊道。
“哈哈,这是什么游戏,拜堂成亲?”城少凌还是傻笑个不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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