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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的清晨总是来的特别早,朝阳从大片橘色的朝霞中缓缓露出一弯倒扣的芽儿。
墨瓦迎着明艳的朝霞反射了一层蒙蒙的光晕,河岸两边柳树依依,鲜花初绽,空气里夹带着朝露的湿润,好似瀑布倾泻下溅起的烟波浩渺的水雾,抚慰着这世间的一切柔软的生命。
随着朝阳脱离地平线的拖拽,霞色渐渐散去,露出疏散的云条和蔚蓝的天空。
夏日的风总是沉细的,带着荼蘼温软到骨子里的香味,伴着鸟儿啼呖,轻柔的穿梭在亭台楼阁之间,拂起重重轻纱幔帐,漾了一阵阵如湖水起伏的涟漪。
繁漪坐在琰华官舍屋檐下的台阶上看着琰华练剑,紫色宽袖直裰在动作间更显他身姿挺拔,瞧着他清瘦,使起剑来竟是那么潇洒有力。
剑气刷刷,梨树上所剩无几的红蕊梨花颤颤而动。
朝露还未被晒去,耀着一点晶莹坠在树梢欲落不落。剑尖挑起一颗石子打中梨树树干,晃动了朝露纷纷洒洒而落,便是一股清新至极的味道。
难怪他喜欢早起,享受晨光,此刻最佳。
慕家那边姚氏死了,几年里姐姐妹妹也先后出嫁,又迎进了几位嫂嫂,却是一个都不认识,想要捉弄也不知找谁。
繁漪觉得无趣,便总是黏在琰华这里。
话说慕文湘的牌位虽已经被迎回了高门的宗祠,琰华却少住在生父的家里,倒还不如每个月两回去给慕老夫人和慕孤松请安来的勤快。
三年前琰华去到工部为主事,那边便给他定了门亲事,是镇国将军李朝家的嫡幼女,还是宗室血脉呢!
谁知刚定下亲事没几个月,镇国将军夫人就病逝了,好容易熬到年初时姑娘出了孝,两家正热火朝天的议亲呢,李姑娘于每一日夜深人静之时与她的琴艺先生远走天涯去了。
高门千金与有才先生,鸿雁楼里的说书先生唾沫横飞的说了三天三夜。
然而李家这一辈里就这么个未出嫁的嫡女,想换一个也不成。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繁漪观察他的神情观察了很久,真是半点都没看出来他是否有一丝的伤感。那双沉幽的眼睛里无波无澜的,好似一汪蔚蓝深海。
若说他无知无觉也不大可能,那姑娘长的美,有才情,便是她见了都有心动的感觉。他不过二十几岁的年纪,正式春心萌动的时候,难不成就已经看破红尘了?
只能说他太会掩饰自己的情绪了。
这种性格的人倒是很适合去干一番大事业的。
太阳掠过屋檐打落到了台阶上,繁漪被烫了一下赶紧穿墙进了里屋。
没一会儿琰华也进来了,唤了长春打水沐浴。
不管春夏秋冬,不管是否上衙,他总是寅正起来,看一刻钟的书醒神,若是天公不下雨便练一会儿剑,然后更衣上衙。
生活轨迹与他的睡姿一样刻板。
繁漪想着,若是这样的人做丈夫,生活虽然会比较寡淡,但是一定很可靠很安心吧。至少不用担心他会不会出去养外室什么的。
不过那李姑娘会为了情爱与人私奔,说明是个浪漫多情的人,这样的人需要甜言蜜语来浇灌。若她与琰华做夫妻,估计……
一个整日哀愁丈夫为何对自己一点都没有爱意,一个莫名其妙妻子怎么又伤春悲秋了?
那画面感莫名好强啊!
琰华换了一身纯白的衣衫从净房出来,窗外有风进来,拂起他乌发,发梢上的水底落在衣服上,留下一地浅灰的影子,为他的清淡添了一丝疏懒随性之意,浅青色的发带垂在他耳侧,衬的那白皙圆润的耳垂格外清秀可爱。
繁漪忍不住去捏了捏,然后就见他脖颈间的鸡皮疙瘩刷的就起来了。
琰华微微一叹,似乎不大理解为何自己总是莫名其妙觉得一阵阴恻恻。
繁漪抚掌而笑,“太可爱了。”
“琰华。”南苍从外头进来,额角有薄薄的汗水,神色轻快道:“许慕氏死了。”
繁漪正把玩着窗台上的一盆石榴花,拨弄着明艳的花朵摇来摆去,好似在风中摇曳一般,闻言挑了挑眉稍,“这么快,还以为能再热闹一阵子呢!”
算来,自从罗氏敲上慕文渝之后,繁漪已经很久没有去给慕文渝送过“钱”了。
反正以罗氏的刻薄精明是不会轻易放过她的,叫慕文渝受着她最爱的银钱折磨,慢慢熬干她的心神,再被丈夫和儿女厌弃抱怨,倒也是个很好的惩罚。
琰华淡淡“恩”了一声,起身去了书房,拿了本书慢慢翻阅着。
南苍看了眼书桌上的砚台,感慨道:“她为了银子算计别人的性命,结果最后自己又掉进了别人的算计里,赔光了所有家私,也算是报应了。”
“倒不想许慕氏的女儿竟是个狠心的,咱们不过让她听了出‘弃卒保车’的戏码,她便把自己想成了那个‘车’,毫不犹豫的就把许慕氏杀害大姑娘和四姑娘的信亲手送到了姚家和楚家。”
这也算是死在自己女儿的手里了,当真是最大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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