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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她就想回去了。
畜牲的体味,的汗味,各式各的灰尘味,还有无处不在的排泄物的味道,在烈日下烘烤挑战嗅觉极限的诡异气味。
哪怕她为了防晒,蒙着一层皂纱衣,此时也有点坚持不住。
“回去吧。”程丹若决定不委屈自己了。
中午,天气热,吃了汤绽梅。
这是去年的梅花保存下,留到今年夏天吃,梅花新绽放在汤水里,还能保留着幽幽的清雅之香。
再加上汤水里的梅花状的片,似能消暑。
吃过午饭,小憩片刻,醒的时候,谢玄英进和她说:“金光夫了。”
程丹若敏锐道:“怎么了?”
“请我们晚上去塞外赴宴。”他一脸凝。
她颔首:“猜到了。”
云金桑布上次说,下次再请她喝酒,她就有预感,也许有一场宴会在等。
“去吗?”她单刀直入。
“当然,岂可堕了我朝威名。”谢玄英叹口气,看向程丹若。
她才睡醒,发髻松垮垮地坠下,温脉脉,叫他忍不住坐到床沿,轻轻『摸』着她的脸孔:“怎么偏叫你也去?”
程丹若道:“又不是我一去。”
话是这么说,但谢玄英明知道宴无好宴,如忍,抬头看看阳,试探道:“天这么热,容易中暑气。”
程丹若知道他在想什么,却道:“你很清楚,于公我要去,于私我也要去。”
谢玄英尝不知,只不过再多理智,也抵不过担罢了。
他有点烦躁:“给我端碗酸梅汤。”
玛瑙识趣地奉上冰冰的酸梅汤,让他冷静一下。
程丹若则开箱笼,临时换衣服。既然赴宴,就不能随便穿了,哪怕不像京城的宴席那么扮,也得收拾一二,体现上国的气度。
等到她梳完头,换好衣裙,谢玄英也冷静了。
他找一狭长的匣子,取一短剑,约成小臂长。剑鞘是明艳的红『色』,鱼皮所制,剑柄鎏金,镶嵌多『色』宝石,华丽而明艳。
“这你带上。”他解开她腰间的荷包,随手丢桌上,反而拿了玉带,短剑配在她的腰际,“他们最多解我的兵刃,不会解你的。”
程丹若没有拒绝,冰冷的金属带给她莫大的安全感:“你带吗?”
“带。”谢玄英拿匣中的佩刀,同是鎏金错银的造型,刀鞘是黑『色』的,刀刃偏窄,显得轻巧敏捷,美观度远胜普通长刀。
“这是?”
他道:“绣春刀。不实,吓吓他们。”
她:“……这会不会夸张?”
“不会。”谢玄英道,“看着吧,他们肯定会吓唬我们。”
又担地看向她。
程丹若谨慎地求证:“怎么吓我们?总不会让我们生吃羊肉吧?”
谢玄英认真道:“我也不知道,只能静观其变。”
程丹若想想,也不敢小觑,谁知道是不是鸿门宴,便吩咐丫鬟:“拿些点,再煮一壶牛『乳』给我们。一会儿我们走了,煮点绿豆汤,凉牛『乳』也放着。”
她转头,和谢玄英说:“如有不好,回吐。”
他反而安慰起她:“不至于,只要他们还想继续开互市,就不会与我们为难,最多给下马威罢了。”
程丹若点点头,里却想,我是怕他们卫生习惯不好,吃了腹泻啊。
她倒罢了,有金手指的『药』能吃,他肠胃弱,这才刚好没多久,再一次,怎么折腾得起。
集市即结束的时候,程丹若与谢玄英骑马,一道去往塞外的帐篷。
在城墙上看不觉得,进入一望无际的草原,天地就变得无比辽阔。一座座毡包像是小山,错落有致地遍布开,它们看起相似,却不相同,各有其独特的装饰物,似乎暗示着他们不同部族的身份。
路上,谢玄英简单说了一下鞑靼的况。
就好像瓦剌与鞑靼同属于北元,却是不同的部族,鞑靼的内部也分为各不同部落。不同的部落之间,有不同的信仰,因此为便于辨认,常以他们的信仰称呼其部族。
如今的鞑靼王,属于高山部,他们崇拜的就是草原上的神山,所以,金光夫所在的帐篷上,顶部有一层又一层的彩『色』幡布,就如同山一层次分明。
但云金桑布本源于黄金部落,当然,这不是意味着他们信仰黄金,而是崇拜成吉思汗的血脉,他们这一支是成吉思汗的后裔,被称为黄金血脉。
不过,他们也确实喜爱金属黄金,以佩戴黄金饰物为傲。
除了这两大部落,还有崇拜猛狮、雄鹰和狼的,或多或少都能在毡包的装饰物上分辨一二。
不过,草原部族没有清晰的部族之分,小部族遇到灾难,就会投奔大部族,大部族内斗,可能会分裂为数小部落。
所以,一部族可能有不同信仰,两部族也可能是同一信仰。
“这次值得注意的,只有四部落。”谢玄英竖起手指,“高山、黄金、猛狮、雄鹰,其他都是小部族。”
程丹若:“各自的首领你见过吗?”
他道:“鞑靼王本应该不会,可能的是他的大儿子宫布,黄金部族那边,自从云金桑布嫁给鞑靼王,她本就是首领,两部族密不可分,才能压服其他部落。
“其他两,他们的首领通常也能部落名称呼,猛狮部叫阿尔斯楞,雄鹰叫布日固德。”
她努力记住这两拗口的蒙古名字。
“到了。”谢玄英勒马,眺望前方的大帐。
此时,阳已经沉入地平线,云层疏淡,天空依旧明亮。
微风吹过草坡,茂密的牧草像海浪一,泛连绵不断的碧光。
大帐门口,罗列着数挽弓带刀的壮汉,其中一体型壮硕的汉子,慢吞吞的举起了手里的弓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