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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说时迟那时快,少女话音刚落,手中比她自己还要高大不少的旗帜轻松挥动—
墨家军阵,列!
身后帝城士兵根据旗帜的挥动与与之相配的鼓声迅速列阵,到最后阵成时,李宜竟看不出帝城军队的深浅与究竟。
是了,那少女,便是那个墨家孤女,墨鸢了。而那眼熟的旗子,是他曾在别人手里看见过的,墨家军阵旗。
只不过也许是归属帝城,所以背景色成了血红。
……
李宜想,面前少女自小被困在高门,怕是没怎么见过血腥的。
更别提战争了。
他眼力极好,察觉到了面前少女握旗的手的轻微颤抖。
是第一次见这样的场面吧,刀刀见血的厮杀,也是第一次切身感受到自己选了一条怎样的路吧。
像是他女儿第一次去猎场上见到猎鹰捕猎兔子,锋利的鹰爪撕扯兔子的皮肉,兔子雪白的皮毛上满是泥污与鲜血,它还在做最后的挣扎,如果这时那鹰被主人唤回,那兔子必然拼尽最后一丝力气逃进最近的洞窟。
可是那猎鹰的主人没有,直到那兔子红宝石般的眼睛里毫无光彩,直到身体彻底变凉变硬,直到那鹰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
那主人都没说一句话。
记得那是自家小女儿在南王宫宫城脚下娇养了十几年第一次来这个她父亲母亲待了近半辈子的边城。
第一次与父亲一起去猎场打猎。
初心是小女儿仗着自己在繁华宫城里学的几招功夫就想证明自己可以与父母同守边城,陪在父母身边。父女争论无果而终,李宜气极,直接带她来了猎场,放出自己的猎鹰,看这里最低端的弱肉强食,血腥冷漠。
他对小女儿说,如果不忍心受不住可以随时叫停,他会立马把鹰叫回来。
而她没有,小姑娘特意穿了一身猎装不想让他手下的兵轻视了去,想来在宫城下被养的极好,猎场不大的风沙都把她的小脸吹的泛红。
他最疼惜的小女儿啊,从猎鹰开始捕猎就紧张的皱起眉头,看它捕杀一个接一个的猎物,双手早已紧握,白嫩的手指把手心掐出红痕。
可愣是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看了全程。
最后猎场各种动物的血腥味弥散,尸肉遍野。而她愣是生生忍住了心中的不适与怜悯。
只为想陪在父母身旁。
这一次小女儿赢了,他与妻子无法,默许小女儿留在这里。
可是不久之后小女儿还是回去了南王宫城。
因为南王再仁慈宽厚,也需要人质制约他这个昔日的帝城城主的好友。
南王的仁慈在民间,从来不在朝堂。
……
李宜死了。
死在了帝城士兵的刀下,死在了墨家孤女的阵中。
死在了泗都南部边疆泠城的城门前,冰冷的边界。
他死前最后的印象,是那如他小女儿般大的少女强忍住的颤抖和冷漠的眸。
……
墨鸢第一次经历战场,血肉,殘垣都是因为自己这么多天来与帝城士兵一起练习的墨家军阵。
效果出奇。
不仅斩杀了敌方将领,还一鼓作气攻开了这座边城的城门。
墨鸢手中的旗帜有些破损,却丝毫不影响她浑身的凛冽。
少女高头大马,手握血红阵旗走在先锋之后,而在她背后。
是这场战斗都在旁含笑观战的少城主。
他看她布阵,看她不适,看她入障,看她疯魔。
看她因为青忱的一身重伤杀红了眼。
他没有一次如此希望一场攻城半途而废。
只因不想看见面前的少女为另一个男人如此疯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