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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慕容洛川和楚听南去往光荣院之后,宋忆之回自己的办公室,带着提前给角儿准备好的礼物,和安迪招呼了一声,独自开车去找角儿,他看了一下时间,距离十点还有一段时间,即便是堵车时间上也很充裕,在他的记忆中,角儿和别人有约,最厌恶的就是迟到,宋忆之赴约迟到惯了,毕竟在不同的文化里,赴约迟到五分钟才是礼貌,礼仪这种事情也是因人而异。
上午九点五十分,宋忆之手捧着角儿最喜欢的满天星花束来到角儿所居住宾馆房间的门口,十点整,宋忆之才轻轻地敲了三下门。
“是小宋吗?门没锁,直接进来就好。”
门内传来角儿浑厚的声音。
宋忆之推开房门,此时角儿正戴着耳机,坐在窗边的靠椅上,一边戴着耳机听着戏剧一边晒着太阳。
“角儿,早上好。”
宋忆之礼貌的递过花束,看得出来,宋忆之一直对角儿非常的尊重。
“亏你小子还记得我喜欢这个,哎,老了老了,拿着也是浪费了,以后不要花这些个不必要的钱。”
话虽如此说着,角儿的身体却很诚实,愉快的接过了花束,耐心的把花一点一点的插进床头的花瓶中。
“怎么是浪费呢,角儿喜欢最重要,对了角儿,这宾馆的隔音很好,您听戏的话是可以公放的,别人应该听不到。”
宋忆之的目光落在了角儿插着耳机的收音机上。
角儿听了宋忆之的话,恍然的笑了笑:
“我还以为会扰民,原来是我多虑了。老了老了,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也懒得和别人争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宋忆之温柔的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包装的很好的光盘:
“角儿,那天咱们的合作我给刻成了光盘,给您一张留作纪念。”
角儿颇为欣喜的接过了光盘,转而又皱了皱眉头:
“你个臭小子啊,我是还在用影碟机和收音机,那是因为我的很多收藏都是光盘和磁带,不是因为我不接受新鲜事物,现在这个时候,还刻什么光盘啊,存在优盘里多拷贝几份给我就好了。你这孩子倒是够细心,但是有的时候确实是小心的过头了。”
宋忆之挠了挠头:
“角儿不生我的气就好。”
角儿假装生气的拍了一下宋忆之:
“谁说我不生气了!只不过像你这么懂事的孩子很难让人气你很久就是了,我这一辈子风风火火的习惯了,受人追捧走上神坛之后更是随心所欲,明明是傲慢无礼,执拗了一辈子,老了老了,混成了个所谓的艺术家功成身退,一生不舍艺术与自由,逍遥自在衣食无忧,大家都觉得我是一个无畏的勇者,其实我也有畏惧的事情,一是旧事重提,而是故人相逢。”
角儿缓缓地说着,又回到了窗边的靠椅上,看着窗外湛蓝的天空,目光变得忧伤而又深远。
宋忆之就静静地站在角儿的身边,尽可能的不去打扰角儿。
角儿缓缓地闭上了眼睛,淡淡的说道:
“很多事情我不想让外人知道,昨天你们提起李院士的时候我真的考虑过买飞机票马上回台湾,但也就是想一想,毕竟我不年轻了,干不了想跑就跑的旅行。
知道李院士变成植物人的时候我以为我会很开心,而实际上情绪没有丝毫的波动,接近于无感,或许事情过去的实在是太久了,即便是作为参与人之一,也早就释怀了。
即便如此,这些往事我也便愿意说给外人听,说给你听听倒是无妨,这种事情,无论是带进棺材还是不带进棺材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既然你们想知道,说说,就说说吧。”
角儿再一次睁开了眼睛,温和的看向宋忆之,面带微笑,眼神之中竟然有几分怀念的情绪:
“那究竟是几十年之前的事情了,我都记不清了,依稀记得那个时候我还很小,很是喜欢缠着我的同胞姐姐,我姐姐漂亮的很,天仙一样的人儿,很有学戏曲的天赋,我大概是因为她才喜欢上歌仔戏的,我姐姐很厉害,不少老师父都对她赞不绝口,不到二十岁她就成了小有名气的角儿,四处的演出。
我那个时候总是喜欢缠着她,所以她的大多事情我都知道。”
角儿有些痛苦的皱了皱眉头:
“时至今日,我依然觉得,年少成名不是什么好事,生活不能太顺遂,不能早早的进入安逸的环境,困苦些还是有必要的,对生活的还有些敬畏之心,胆子也就不那么大了,可偏偏我姐姐年少成名,十九岁就能养活一家子,虽然性格是个温柔的人,但骨子里却是倔强的很。”
角儿有些恍惚的看了看宋忆之:
“你说要是不那么倔强该多好,可惜了这么好的人。小宋,你大概不知道,我小的时候读书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一方面太多人都觉得读书没什么用,另一方面吧学习确实是要看天分,有天分的人大多没条件,有条件的呢又不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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