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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小说网 www.qqwx.org,最快更新大江户最新章节!

    顶着雨我又去了梁二家。这已经是我回来的第三碗冷面了。大概是吃顶了。出了门我想去超市买点食材。没想到久别离家重归故土。是看啥都好吃看啥都想买。东北的大酱大葱在山东是没有这个味的。还有油豆角。本地香瓜。八裂饼。这个饼让我想起破老公。老刘的最爱后来成了我的最爱!

    一不小心我买了满满一兜。65块钱!也好那我就过过这作家的瘾。也来个窝里吃窝里拉。虽说我天天更着。天天戳着屏幕上的字。可我至今没有签约。顶多算是练字。我算什么作家?该写的穿越玄幻王总不早拿下了吗?鬼故事都没了。我还写什么?

    我头晕目眩手脚发麻心跳到了嗓子眼儿……师傅又来了?呸!狗屁师傅!原来我这两天没有吃药!艾滋病!还真是世界上最毒的病!。我想我早就五毒俱全了!活到现在实属奇迹!

    我怎么会走到今天这步田地?左家香不该是这样的结局。我以为我的人生终将以幸福的方式结束!可生命的列车就要到达终点了。眼前还是一片荒芜!那位王姓的大神描绘的美好蓝图真的会重现吗?“妾本是纣王!你的人生真的是爬过这道山越过那道岭吗?眼前究竟是一座峰还是世外桃源?难道你不想看看吗?难道你不想救你女儿了吗?难道你甘心成为洛河吗?一个人只有强大了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她才有权利说做不做妾,或者愿意做谁的妾。”

    一觉醒来。窗外的雨还稀稀濛濛的没停。我头不昏了眼不花了。拉米夫定克力芝才是我师傅!科学是检验问题的唯一标准。我有艾滋病病毒无疑了。不然药物在我身上没这大疗效!可为什么不阳?也许这个病远比科学掌握的更复杂更凶险!

    想起昨天我迷糊恍惚的样子我后怕不已。千万别再忘了吃药了。啥梦想啊?啥灵感啊?都比不上活着的一天三顿饭。

    曾经的豪言壮语,年少轻狂。励志的自己,奋发图强的自己,在生命就要燃尽的这一刻我只想多活一点儿!

    我的办案人又来电话了。精神鉴定定在了7月1日。过了端午我就又要出发了。我的生命永远没有停歇。即便我很想留下来!吃家乡的大葱粘大酱。苞米大查粥,还有順玉的大片肉,鹅头王。

    可有些事我必须面对。既然我不能活着离开这个世界了。那我就清醒的离开。人不能都伟大但可以崇高!

    我没有精神病,我坚定的对自己说。但我有病。随便打我什么罪,我认。请你们给我查。怎么查都行!我愿意捐献遗体,愿意配合一切。!

    我在心里呐喊却怕喊出声让邻居听见。人言可畏的苦我是吃够了!你看这就是理想和现实!

    腾姐姐的电话来了。精神病院有床位了。问我住不住了。想起瞎猫智囊团说可以给我鉴定成精神病!我想算了!就像我现在吃的小葱拌豆腐。做人也要一清二白。我光明磊落了一辈子。临死不想背个黑锅!人是我伤的。祸是我闯的。什么结果我都该面对。谁让我是乔风呢?

    我的小说更到哪了光标怎么还在这儿闪呢?

    我又迷糊过去了?看来是非要把我昨天的精神补回来呀!艾滋病后期是嗜睡吗?进口的拉米夫定就是好啊!又救了我一命!

    这场生活之路和文学之路的跋涉像急极徐保同当年在QQ空间给我制作的相册。一个背着小包流浪的小孩。在伤感的音乐下我就是一只蜗牛。背着那重重的壳一步一步的往上爬!那个小背包里日久年丰,是我多年的收获。现在它已经大包小裹塞得满满当当。现在终点站到了了我不能再当乌龟了。那壳里是什么?该倒出来看看了。

    我想我人生的不幸是从那个星光下的场院开始的!

    或许从地摊上那本古老真经开始的。

    初二那年我被宣传科选拔去总厂参加一场辩论赛。比赛的前一天,宣传科长和总厂的同事带我们俩学员去夜市。那是十六岁的我第一次离开家。第一次见识外面的世界,第一次吃上了炒冰果。

    大人们在喝酒,我和另一个学员去逛夜市。总厂的夜市可真大啊!长长的一条街全是人头。黑压压的。跟家里的大集差不多。卖东西的琳琅满目,一个字全了。我没啥钱。买不起别的。就蹲在书摊看书。

    一本本翻过,没啥意思!好多家都有都看过了。正要起身离去。书摊老板抗过一麻袋的书哗啦往地上一倒。这个简单粗暴很有效。立刻围了个水泄不通。我因为早在里面得了优势。也算近水楼台。

    我翻到一本书。一本我从没看过的书。那是一本写人心的书。

    人心,写人心,她的文字就是小唯。她的文字是刀把人心切透了。她的文字是针把人心扎透了。她的文字是舌头把人心舔透了。她的文字是大胃王把人吞了,一颗又一颗。一个又一个。

    那是一家兄妹三人的爱情故事。温柔可爱的凌云,潇洒不羁的凌风!沉稳持重的凌霄。美丽大方的咏微。那个咏微好像我!我第一次知道了有人能把爱情歌颂到如此境界的!原来这世界上还有另一个境界。是我陌生的。从未涉猎的。我热切的渴望虔诚的希翼!

    有了理论就差实践了。

    朱二哥来的不早也不晚。

    那是秋天的一个有月亮的场院。秋收一天的大地渐渐沉睡。月光下走过的两个小影。一个是我,一个是朱二哥。

    那一天满院的葵花做证,满垛的黄豆做证。还有那满满的秋天的苍茫做证。我爱上了朱二哥!

    是我主动抱他的。朱二哥有胡兵一样的星眸晧齿。他也像极了寒烟翠里的凌风。我自诩咏微多年。终于等到了我的凌风。你看他俩多像。都那么风流倜傥,处处留情。尤其是“我相信他在别处依然没有了断的女朋友。”也是我心中隐隐约约的痛。

    朱二哥总是晚上才来找我,他说白天没空。秋收确实又忙又累。我整天期盼秋收快点结束。朱二哥忙完了能带去买买衣服上街上溜达一圈。这样大家就知道我俩好上了。书上说爱就让全世界都知道。

    朱二哥夜晚像天神降临白天却毫无影踪。第一次恋爱。一个吻就能让我迷失。一个拥抱就能世间万物消融。反正我天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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