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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宫今日的菜色依旧丰富, 谨欢嘴上嫌弃归嘴上嫌弃, 可只要瞧见桌上那盘蜜汁蹄髈就能猜到,这根本就是早有准备啊。
这蹄髈早就炖得酥烂, 筷子轻轻一拨,肉就像颤巍巍的果冻一般散了开来,甜而不腻,瘦肉劲道, 肥肉香甜,刘彻可谓是百吃不腻。
谨欢看着只觉得眼睛疼, 埋头大吃就差上手去啃,这架势, 哪还像个一国之君!
“对了,阿姐,你上回带回来的马匹我给安排在上林苑那儿了, 这马可真好啊, 听说是大宛的?”一人干完了一碗蜜汁蹄髈, 心满意足地瘫软在一旁的刘彻这才和谨欢提起了正事。
“起开!”谨欢毫不客气地踢了刘彻一脚, “吃了这么多还敢躺着,怎么着, 你是准备养肥膘呢?给我到外面晃悠去。”
刘彻嘿嘿笑了两声,这才麻溜儿地爬起来。
要说这一幕最近几乎是天天都上演, 可是刘彻偏偏就“记吃不记打”,每天吃完了都得被谨欢踢上一脚才肯起来动弹。天知道头一回谨欢踢刘彻的时候,一旁伺候的宫人们险些没给吓个半死, 刷溜溜跪了一地,就差抱着谨欢的大腿哭,殿下,你这是犯上啊!
不过到了现在嘛,他们早就是八风不动,见怪不怪了。
要按他们主子,公主殿下的话说,就是贱的,讨打。
至于说皇帝陛下这是贱得慌,还是就想这么干,谁知道呢?
任何一个雄才大略的皇帝都有一个开疆拓土的心,刘彻自然也不例外。再加上前头几代皇帝对上匈奴都是采取“以和为贵”政策,刘彻早就憋了一肚子火,就等着开战了。
只是一开战,粮食军备倒还能往后放一放,有没有能征善战的精兵强将,是不是兵强马壮,这才是最主要的。
匈奴人为什么年年敢来打谷草,仗着不就是马上工夫好嘛,不然正儿八经的地上步兵拼杀看看,谁比谁差差啊!
此番谨欢带回来的几匹大宛马,算是又给了刘彻不少希望,他正琢磨着怎么才能让马匹更好呢。只是这术业有专攻,就算是皇帝,对上这些个专业知识,也不好使啊!
“大宛马虽好,可是骨架到底细了些,只怕负重能力不够,最好能结合两者之长,既有大宛马的速度,又能增加负重,这样训练出来的一支骑兵,当可同匈奴抗衡。”
要说当年为了她那三千骑兵,谨欢真是使了老鼻子劲儿了,她那些骑兵的马儿是从哪儿来的,那真的是到处筛选搜罗得来的啊。就这样,一开始那马的质量也还不够呢,若不是后来铠甲又改良变轻,马匹是真的负重不了。
幸而学宫里也有专司畜牧的人才,一代又一代选种,专挑好的杂交,后来又慢慢稳定,总算是得到了合用的军马。不过这件事属于长期才能见效的事情,短时间内必然是无用的。
想也知道啊,不说马妈妈怀孕生子,就是小马长成到可以配种,那也至少得要个三四年的时间呢。不过这也算是利在千秋的事情,现在开始做的话,要是见效果,有个十来年也能得到一些好马了。
谨欢说起这些事情更是头头是道,刘彻也只当她是在草原上无意中得知的,也不怀疑。
“不管时间多久,这都是一件重要的大事,朕明日就下令,责令他们全力负责此事。”这个年代可没什么法拉利迈凯伦之类的超跑,在男人们眼里,名马,才是让他们热血沸腾的好东西。
“民间亦有不少有识之士,不是都说高手在民间嘛,何况这样的事情,有经验的人可比那些个书呆子有用多了,这是实事,就得让干惯了活计经验丰富的人来,陛下不妨下一道集贤令,不一定要大才,只要有一技之长都可,陛下认为如何?”谨欢原本还琢磨着怎么给暗卫里的那些技术工种找个合适的出身呢,现在正好说到这儿,她就顺嘴提了一句。
果不其然,刘彻听完后立刻点头,“阿姐这法子倒是可行,只是这名儿还是不怎么妥当,需得改上一改,也罢,明日一并提出来,看着弄个章程就是了。”
说完了正事,刘彻神色立刻就变了,谄笑着对谨欢道:“阿姐,你那马到底是哪儿寻摸来的啊?”
谨欢之前在路上想了个办法让她的里飞沙过了一下明路,毕竟她以后还得想办法去草原上打仗呢,这要打仗,不得有好马啊。论起匹配度来,什么马能有她的里飞沙好呢。
卫青也是个识马之人,当日一见里飞沙,眼睛就亮了,直称为“神骏”。不过再怎么夸也没用,她的马大爷只认她一个,其他人要是眼馋,甩飞没商量。
“想要啊?”谨欢幽幽问道。
刘彻急忙摇头:“君子不夺人所好,这是阿姐的马,朕怎么能要呢,只是阿姐,你这到底是哪儿寻摸来的啊,告诉朕,朕也去给自己寻摸一匹回来。”
“没了。”谨欢摊手,故作无奈道。
“没了?”刘彻登时傻了眼。
我的亲姐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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