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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语间,一个身材健硕、双目炯炯有神的蓝衣青年从黑暗中走来,大步流星地走到了裴锦之的轮椅边,步伐沉稳矫健。
他右手握着一把长刀,那寒光闪闪的刀刃沾染着殷红刺目的鲜血。
鲜血“滴答滴答”地落在了青石板地面上。
楚蓁不认识此人,却认得他手里的刀,她下午在演武场见过这种刀。
这是长风镖局的刀。
也就是说,裴锦之的这位师弟是长风镖局的人。
合理。
镖局的人为了护镖走遍大江南北,听说,镖主只要出得起银子,长风镖局的人连旁人不敢涉及的西北沙漠、西南的十万大山也敢闯荡。
他们有这种底气自然不是凭一腔热血,是有所倚仗的。
见楚蓁的目光落在那染血的刀上,蓝衣青年生怕吓到她,连忙将刀收入了鞘中,拱了拱手:“失礼失礼。”
“小师嫂难得来我长风镖局,我本该在白天好好给小师嫂见个礼的。”
“小师嫂没受惊吧?”
“无妨无妨。”楚蓁很是随和地摆摆手,双手握成一对白胖小馒头也对着来人拱了拱,很有几分江湖义气地说道,“阁下就是奚少主吧,久仰久仰。”
她肩头的黑鹰抖了抖翅膀,染血的尖喙发出咕咕的声响,似也在与来人打招呼。
对于楚蓁一语道破这位奚少主的身份,其他人倒也不意外,毕竟奚镖头成名三十年,就算再驻颜有术,也不该这么年轻。
奚少主听无虚道长说过一些楚蓁的事,此刻得见真人,心下略略吃惊。
他们做护镖生意的,素日也见过那些个高门大户养出来的姑娘,个个娇贵矜持,柔弱易折,可眼前这个小姑娘身上既无乡野村妇的粗鄙,又无高门贵女的扭捏做作,一派落落大方,颇有种下一刻就能与人举杯对饮的侠气。
“小师嫂是个爽快人!改日我请你与师兄喝酒。”奚少主豪爽地笑了笑,又转头与裴锦之说起了正事,“师兄,孙晋鹏带来的人没留下活口,孙晋鹏已经放走了。”
“他伤了肺,即便这次侥幸苟活,怕是也寿数不长了。”裴锦之淡淡道。
他方才的那一箭伤了孙晋鹏的左肺,又不至于即刻致命,他要让孙晋鹏慢慢地去死。
奚少主沉声又道:“孙晋鹏这么多年都不曾露出马脚,这一回,他能上钩吗?”
裴渊、裴锦之父子暗地里查了近五年,几乎可以确信肃王与孙晋鹏之间应该还有一个堪称“纽带”的人物。
奚少主本打算好好审一审孙晋鹏的,可裴锦之要暂时留着孙晋鹏这条命,作为肃王案的人证。
“狗急跳墙,人不被逼到绝路,又怎么会放手一搏。”裴锦之淡淡道,低头理了理袖上的折痕,简简单单的动作由他做来便是这般赏心悦目。
但如此美人却是带刺的白玫瑰,所思所议的,尽是冰冷的人心权谋。
楚蓁感觉一股寒意从背脊的底端徐徐升起,有种莫名的庆幸与唏嘘:幸好她从没打算与裴锦之为敌。
“你们慢慢聊,我去给承影洗个脸。”楚蓁没什么诚意地找了个借口,根本不在意他们信不信,挥手道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