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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当空,庭院中的孤树晒得毫无生机,暑气蒸腾着卷起一股热浪,扬起几粒尘土。
身穿县令官服的温大人,在庭下公堂正襟危坐等候提审下一个犯人,他的旁边各站一人,分别是主簿和县尉。
牢房的门刚打开,一缕刺眼的强光直射在夏月脸上,她只觉眼前一片白光,什么也看不清。
衙役押着夏月来到庭审现场。
公堂就设在衙门的庭院里,县令温大人高坐于庭下的阴凉处。
衙役松开钳制夏月的手,对着公堂上的县令温大人拱手作揖说道:“大人,人犯带到。”
县令温大人一拍惊堂木,喝令道:“堂下何人?”
夏月佯装镇定地答道:“大人,民女夏月。”
“所犯何事?”
“昨晚因犯夜禁而被羁押。”
“你可知罪?”
夏月拱手作揖道:“大人,民女冤枉。”
“你有何冤屈?”
“民女并非有意触犯夜禁,实属无奈之举。民女本在‘今千脚店’做事,但因突然事件被赶了出来,身无分文,才流落街头。”
“可有证人?”
“大人传唤酒店掌柜一问便知。”
县令温大人举起惊堂木拍于桌上,传令道:“来人!传‘今千脚店’掌柜。”
堂下的一位衙役,走到中间作揖答道:“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