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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
钱氏正坐在灶台前煮红薯。
潘子柔背着小背篓,蹦蹦跳跳地跑了进来,对着钱氏说道:“娘亲,我去后山割猪草。”
钱氏抬起头,诧异的问道:“子柔,你会割猪草吗?”
大女儿自小脑子不好,平常除了吃饭和睡觉,就是跟村子那些几岁的小娃儿混在一起玩耍,每天过得浑浑噩噩,从来没有帮家里干过活。
这两天,潘子柔的变化很大,都知道帮家里割猪草了,钱氏心中又惊又喜。
看来女儿的病情,越来越轻了。
潘子柔得意的扬了扬手中镰刀,说道:“我见过娘亲割猪草,已经学会了!”
钱氏欣慰的笑了,同时不忘叮咛:“子柔,去后山小心一点,不要去东边的沼泽地,那边很危险,一不小心掉下去,可能就没命了。”
潘子柔:“知道了,娘亲,你放心吧!子柔不去东边,”
钱氏站起来,伸手揭开锅盖,拿了两条热气腾腾的红薯出来,放在潘子柔的背篓里,说道:“你还没吃早饭呢,带两条红薯去,饿了就吃,知道不?”
“诶,好嘞!”
潘子柔背着背篓,大步走出了家门。
她没有直接往后山去,而是故意拐去村尾,经过赵猎户的家门,看见他又坐在门前啃骨头,乐了,这是有肉吃的节奏,于是,蹦蹦跳跳的走过去,故意大声问道:“大佬,在吃早饭呀?”
赵猎户抬头看了她一眼,居然破天荒的裂嘴一笑,答道:“对呀!小柔,吃早饭没有?”
潘子柔抱着饿扁的肚子,可怜兮兮的说道:“没有!”
“不嫌弃的话,进来吃一点吧!”
“不嫌弃,不嫌弃。”这个年代,有肉吃就是富豪,怎么会嫌弃呢?
再说了,潘子柔等的就是赵猎户邀请这一句话,她放下背篓,立马屁颠屁颠的跑进了厨房。
黑乎乎的吊锅里,早就炖好了一锅香气四溢的野猪肉。
潘子柔一点都不客气,拿了一个碗,装了满满的一碗野猪肉。
这一次,赵猎户的厨艺长进了不少,里面放了调味料进去,就是上一次赶集的时候,跟潘子柔一起买的。
堂屋。
里面除了一张木头做成的桌子,还有几张木桩凳子,就什么东西都没有了。
潘子柔小心翼翼的把热气腾腾的碗放在桌子上,顺便打量了一下四周,真是一贫如洗,一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
赵猎户坐在潘子柔旁边,一边吃,一边问道:“小柔,你背着背篓去哪呀?”
潘子柔大口大口的吃着,野猪肉真香,跟现代的猪肉简直没法比,大口大口的咬着野猪肉,心中满足极了,闻言,大眼睛滴溜溜的一转,好不容易把口中的猪肉吞了下去,说道:“大佬,村里的人都说你是打猎的好手,你可不可以教我打猎。”
赵猎户为难了,说道:“一个姑娘家打猎不好吧?”
其实,打猎并不简单,并不是在山外围看着那么轻松。
特别是在深山,豺狼虎豹特别多,武功稍微差一点的成年男子都不是对手,更别说一个弱女子。
潘子柔眼神坚定的大声说道:“我要学打猎,我要脱贫致富,我要冲出潘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