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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是由单位掏的,而这些“赠品”则不需要入账,是可以归个人所有的。
在第一批采购的商品销售得差不多之后,林振华派出熊立军再赴广州,采办新的商品。出门之前,林振华交代熊立军,到广州之后,可以去找一个叫作“中意集团广州办事处”的机构,那个机构会给他提供必要的帮助。
原来,在林振华的欣欣商店欣欣向荣地发展之时,祁仲谋在重庆开的中意商店发展得更为迅速。凭着林振华赊销给他的五千元货物,祁仲谋挣到了沉甸甸的第一桶金。这位商业天才在拥有了这笔几万元的启动资金之后,就如困龙入海,开始尽情地施展手脚了。
重庆的市场远比丰华县要大得多,而祁仲谋的经营能力也远在林振华、熊立军等人之上,所以,当林振华等人刚刚挣到十几万块钱的时候,祁仲谋已经有了百万身家,他在广州建了一个办事处,专门负责与走私贩子们联络,采购各种廉价商品,然后再发往重庆销售。
祁仲谋是一个念旧的人,他深知,自己能够如此迅速地起家,主要原因在于林振华的帮忙。他在挣到钱之后,迅速地归还了林振华赊给他的商品的货款,同时还告诉林振华,自己在广州拥有这样一个机构,林振华如果有什么事情要在广州办,可以随时找这个机构帮忙。
在祁仲谋的帮助下,熊立军摸清了广州的各处商品批发渠道,同时还攀上了公安、铁路等各方面的关系。熊立军在与人打交道方面明显比兰武峰要强得多,他能够放得下架子,对每个人都陪着笑脸,所以走到什么地方都能够吃得开。
成箱成箱的走私商品从广州运往丰华,把欣欣商店的货架撑得满满当当的。除了传统的电子表等商品外,熊立军还根据丰华居民的需求,采购了诸如喇叭裤、尼龙袜、尼龙衬衣、气体打火机、塑料文具盒等五花八门的时尚货。这些商品,在国营的百货商店里是绝对看不到的,而又是刚刚有点闲钱的人们所热衷于购买的。
欣欣商店的名气很快就做大了,在丰华县博得了一个“小香港”的美誉,意思是说香港有的商品,在欣欣商店就能够买到。熊立军对于这个传言十分得意,他甚至于专门从广州买来了一些香港歌星和影星的大幅图片,贴在商店里,引得那些时尚男女们没事都要到商店来转悠几圈。
林振华看熊立军花样百出,把一个商店经营得风生水起,不禁暗自叹服,觉得自己枉为穿越人士,搞商业居然还不如当年的人。看来,熊立军过去的慵懒,只是因为没有找到适合于自己发展的事业,给他一个平台,他就能够还世人一个惊喜。
欣欣商店的所有权是属于林振华的,但他坚持要给兰武峰和熊立军一部分股份,在经过反复协商之后,两个人同意各接受10的股份,给林振华留下了80。
起先,林振华还有些担心熊立军会嫌所占股份太少,谁知熊立军却觉得自己一穷二白,凭空得了10的股份,很是过意不去。
在开张的头一月,欣欣商店就挣到了5万多块钱的利润,在林振华的竭力主张之下,兰武峰和熊立军分别提走了5000元的分红,两个人一下子就从赤贫变成了半个万元户。
熊立军拿到分红之后,到黑市上去买了两条万宝路香烟,然后回到汉华厂去,给所有他曾经蹭过烟抽的工人们各发了一包。此举自然又引起了厂里一阵小小的议论,不过熊立军已经不在乎这些议论了,他觉得自己已经脱胎换骨,与过去的那个自己彻底决裂了。